發布者: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:2013-10-07瀏覽次數:0
2013級新生需要入戶的同學,請將遷移證、錄取通知書(原件、復印件)、兩張一寸照片上交各系,各系統一收取后10月19日之前交于保衛處,逾期不再受理。
注:若已辦理遷移證現不需要將戶口遷入學校的,請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未入戶手續。
保 衛 處
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